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22 14:04) 点击:295 |
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,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 (1)当事人的身份证明,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; (2)财产分割协议文本; (3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。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: (1)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、住所地等; (2)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、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; (3)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; (4)分割财产的原则、方式、方法、标准; (5)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; (6)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; (7)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; (8)违约责任; (9)其他事宜,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,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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