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张梅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
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1-17 15:16)    点击:1067

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

第一步: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:

1、个人的身份证明。如身份证、户口薄,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。(已婚也可补办)。

2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。如房产证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。

3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。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: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、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状况、归属,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等。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,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,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。

第二步:准备好上述材料后,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,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。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,是不会被受理的。

第三步: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,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、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、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,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,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,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。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,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第四步: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。至此,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张梅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人身损害  婚姻家庭  刑事辩护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梅律师,张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张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78723330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张梅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沙律师 | 长沙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张梅律师主页,您是第7947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