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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1-17 15:16)    点击:1046

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?

(一)需要准备的材料:

1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,如房产证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;

2、个人的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簿,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;

3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。

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: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;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状况、归属;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等。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,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,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。

(二)申请。

准备好上述材料后,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,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。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。

(三)审查。

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,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,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;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。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,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,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,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,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(四)签名。

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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