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是单位的工龄房,将近有二十年了,从刚开始收房时就验收不合格,不能验收,但单位负责人还是强行收房了,整幢房屋的住户都知道,但没有办法。房子从入住开始就问题不断,楼下的住户隔三差五上来说他家漏水,我们也同维修,找到单位后勤,后勤派人来维修,说维修不要出钱,但维修的材料费要自己出,各出各的楼下不同意,要我们全部承担,我家房子从来就没装修没动过,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,楼下住户找到单位后勤,后勤跟他协商要他出自己的那部分,并没有多少钱,他不同意说不修了。之后隔一段时间就来找一次麻烦,前前后后将近有十年了,不停的骚扰我们,最近还带着一帮人闯入我家,说是社区来调查调解的,没有出示任何证件,硬闯入我家,后来还以财产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,维修房屋,承担所有的诉讼费,并向其道歉。从一开始发现问题我们就积极的在协商和解决问题,是对方自己不同意单位的解决方案,拖到现在造成了损失,而且楼下的漏水并不严重,只是有些水印子,对方在五月份最潮湿的返潮季节,而且是连续下大雨的时候拍照取证提供给法院,还说我母亲威胁恐吓他,我母亲是快七十的人了,身材又瘦小,他一个大男人四十几岁身强力壮的,要打我妈妈,他现在还反告我们。这个问题我们该怎样应对,法院会怎么判决? |